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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中俄互换奖学金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俄罗斯联邦教育科学部教育合作协议》并与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达成一致,中方每年选派奖学金留学人员到俄罗斯高等院校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

选派计划

1.选派名额

根据俄罗斯人文合作署提供的奖学金名额确定。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3.选派学科门类

重点选派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俄语语言文学、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4.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方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申请条件

1.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2003 年1月1日前出生)。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类别条件: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2)年龄不超过35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应届本科毕业生。

2)年龄不超过35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申请跨专业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仅限选择相近专业,且需提供拟留学专业辅修、选修等专业背景证明材料。

7.外语条件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俄语未达标者,亦可申请。如被录取,派出前需须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派出;赴俄后根据俄方安排进行语言学习。

、申请办法

1.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及“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要求准备申请材料,于2021年3月15-25日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俄罗斯互换奖学金”。

申请人还须于3月15日起登录俄人文署留学俄罗斯网(https://education-in-russia.com/)填写申请表,上传对外联系材料。对外联系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4月15日。因未及时提交或提交材料未通过俄方审核,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负责后续事宜。

对外联系材料由俄方直接审核,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接受纸质对外联系材料。有关网站注册流程和对外联系材料要求详见《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留学人员俄方网站提交材料及有关说明(供参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通过项目检索查询俄罗斯互换奖学金并自行下载《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留学人员俄方网站提交材料及有关说明(供参考)》。

2021年,俄方将启用新的网上申请平台,并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线上打分,请申请人务必按要求准备并提交申请材料,因未及时提交或提交材料未通过俄方审核,留学基金委不再负责后续事宜。

申请人选择的6所国外留学单位建议参考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www.jsj.edu.cn)公布的俄罗斯院校。

学生申请人确定报名意向后,于20213月15日(星期一)16:00前报国际交流合作处备案并进行校内公示;完成网上报名后,于2021325日(星期四)16:00前将纸质申请材料提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由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核并交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北京市教委。

、评审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组织评审后确定留学候选人并向俄方推荐,最终录取结果以俄方通知为准。凡未获俄方录取或未按期派出者,不再安排派出事宜,由推荐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后续学习安排。

录取与派出

1.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由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负责落实。俄方一般于7-8月通知奖学金落实结果。

2.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最终录取结果通知有关派出单位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证和机票事宜一般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

3.被录取人员均作为国家公派人员,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派出前须签订并交验《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

4. 受新冠疫情影响,奖学金落实和派出可能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请申请人务必做好国内的学习、工作安排。

六、文件查阅

项目具体信息及申报指南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官方网站“遴选通知”栏目查询:https://www.csc.edu.cn/chuguo/s/2044

校内报名、咨询联系人

国际交流合作处 王琛

地址:小营校区3号办公楼133室

联系电话:82426925

邮箱:wangchen@bistu.edu.cn

附件:中俄政府奖学金(俄罗斯互换奖学金)申请材料及说明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1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