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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与选派工作的通知

根据《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以下简称《选派办法》),2022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研究生项目的申请与选派工作已全面展开,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选派计划

1. 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

2. 派出渠道

申请人可通过不同渠道派出:一是“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即申请人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二是“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即申请人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院校或机构签署的合作协议派出(申请人应按要求自行联系国外单位,并获得外方同意)。

3. 资助内容

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学习生活的经费,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对通过“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赴国外高校或科研院所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国家留学基金不提供学费资助。

二、申请条件

1. 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

2. 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3. 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英语,申请时应达到相关英语合格条件;如果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日语、韩语和俄语等,申请时应达到相应语种的合格条件(详见《选派办法》)。

三、申请及选派程序

1. 申请人提前自行对外联系,取得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等材料

2. 网上报名及受理:国家留学基金现有合作渠道及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攻读博士学位网上报名及受理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31日

申请人应在相应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准备申请材料

3. 提交纸质材料:申请人于3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核并交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北京市教委。

四、信息查阅

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研究生项目相关政策、项目指南、选拔简章、材料准备说明等详细信息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2022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查阅:https://www.csc.edu.cn/chuguo/s/2212

 

五、校内报名、咨询联系

国际交流合作处 

地址:小营校区3号办公楼133室

联系电话:82426925

邮箱:wangchen@bistu.edu.cn

 

 

国际交流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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