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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的通知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人员的申请与选派工作现已全面展开。

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拔方针和年度选拔计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1年计划选派各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27000名。其中:国家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10500人,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生;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950人,其中国际组织实习项目750人,选派类别为实习生、访问专家等,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200人,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生;国外合作项目计划选派4950人,国外合作项目是指与外方机构签署协议并由中外双方联合评审、联合资助的项目,如国家留学基金委剑桥奖学金、中德(CSC-DAAD)博士后奖学金项目、赴俄乌白专业人才培养项目等。

一、    申报受理:受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委托,北京市教委负责受理我校各项目的申报工作。

二、  网上报名2021年各项目申请时间有所不同。申请人须登录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查看“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0)及各项目遴选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并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生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三、资助内容: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四、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4.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 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37)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6. 符合申请项目的其它具体要求。

五、2021年我校学生可申请的主要项目及申请时间如下:

1.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月10日–31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部分中外合作协议/项目需与外方合作院校/机构确认录取结果,公布时间略晚)。提交申请前申请人须完成对外联系,取得外方邀请信或入学通知,并按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申请材料。

2. 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单位或个人联系渠道全年随时申请,每月公布录取结果;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每年均需国际组织提供岗位后发布,全年随时发布。具体项目信息请关注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网站及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处通知。

3. 国外合作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项目情况全年随时发布项目相关信息。具体项目信息请关注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委员会网站及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处通知。

六、 文件查阅:

1. 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相关政策、项目指南、选拔简章、材料准备说明等详细情况,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查阅:http://www.csc.edu.cn 

2. 按留学身份、拟留学国别查询可申报项目,了解具体选派办法,确定拟申请留学项目及具体派出渠道,请登录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检索:https://bg.csc.edu.cn

七、校内申请:

请符合申请条件的我校在读学生选择相应项目进行申请,并于项目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

申请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申请人请将完整纸质材料于2021年3月24日(星期三)17:00前提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由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核并交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北京市教委。

八、校内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国际交流合作处 王琛

地址:小营校区3号办公楼133室

联系电话:82426925  13601280408

邮箱:wangchen@bistu.edu.cn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