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派计划:
1. 资助名额
2021/22 年度拟新资助名额不超过 11 人
2.选派类别
本科插班生、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访问学者
3.留学/资助期限
首次资助期限 12 个月。学年末,中荷双方将对通过该项目赴荷攻读学位人员(学制应大于 1年)进行学业审核。通过审核人员可继续享受下一年度奖学金资助,累计最长资助期限不超过 48 个月。
4.资助内容
2021/22 学年荷方提供奖学金总额为 16,113 欧元/人。国家留学基金按规定提供互换奖学金项目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2021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2.本科插班生、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人年龄应在 18-35周岁(1986 年1月1日至2003年1月1日出生);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应在 50 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本科插班生须为国内大学本科三年级(含)以上人员,并同其余均需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4.申请时已获得荷兰高校正式入学通知或荷方导师正式邀请信。 5.熟练掌握英语或荷兰语并已达到荷兰高校入学/开展科研工作的语言要求。
5. 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申请参加项目,须先行获得所在学院及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的书面许可。
三、申请办法
1.申请人应按照项目要求,自行对外联系,取得荷方正式录取通知或邀请函后,同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和荷兰高等教育国际交流协会(Nuffic)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在对外联系过程中应注明申请 “ Sino-Dutch Bilateral Exchange Scholarship Programme”。向荷方提交在线申请详情可通过以下指定网站查询www.studyinholland.nl/sino-dutch。
2.申请人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 2021 年 3 月 10-15 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提交书面材料应与网上报名材料一致。网上报名时申报项目名称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名称请选择“荷兰互换奖学金”,受理单位请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请按照《荷兰互换奖学金申请材料及准备说明》(见附件)的规定准备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
3. 申请人2021年3月12日(星期五)17:00前将项目相关纸质申请材料提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由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核并交相关部门签署学校推荐意见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向荷方提名;最终录取结果以荷方通知为准。
五、 文件查阅:
项目具体信息及申报指南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相关页面(https://www.csc.edu.cn/chuguo/s/2026)查阅,并可通过指定方式(邮箱:sds@nuffic.nl)向荷方咨询。
六、校内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国际交流合作处 王琛
地址:小营校区3号办公楼133室
联系电话:82426925 13601280408
附件:2021/2022年度与荷兰互换奖学金项目指南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1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