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派计划
1.选派名额
2021年可选派规模:不超过31人
2.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语言研修1年,硕士课程2年,以韩方实际资助期限为准)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语言研修1年,博士课程3年,以韩方实际资助期限为准)
3.选派专业
优先支持IT、电子、动画、汽车、能源、农业、造船、生物等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韩国优势专业
4.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韩方提供的奖学金生活费及注册费、学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4.申请人及其父母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人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6.申请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者应为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于2021年8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已获得学士学位的社会在职人员;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者应为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于2021年8月3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社会在职人员。
7.最终毕业院校的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0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2分(四分制),无不及格科目。
8.应具备一定的韩语或英语水平;持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5级以上证书或托福、雅思成绩优异者优先推荐。
9.曾享受过此奖学金人员、持有韩国院校本科或研究生学位人员、怀孕或疾病治疗中的人员不得申请此项目。
10.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三、选拔办法
1.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按照要求准备对外联系材料,并于3月10日至16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韩国互换奖学金”。
学生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于2021年3月16日(星期二)14:00前将纸质申请材料提交至国际交流合作处。由国际交流合作处审核并交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北京市教委。
2.应提交材料
(1)单位正式推荐公函及推荐人员名单、推荐人员信息表电子版。
(2)请按照《韩国互换奖学金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准备对外联系材料。对外联系材料须单独装订成册,一式四份。
四、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留学候选人并向韩方推荐。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由韩方负责落实。未被韩方录取人员,由推选单位做好工作、学习安排,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负责其派出事宜。
五、派出
1.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录取结果通知留学服务机构,签证和机票事宜由留学服务机构负责办理。
2.留学人员应在派出前签订并公证《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
3.一般在当年7-8月派出,具体派出时间以韩方通知为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未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4.受新冠疫情影响,奖学金落实和派出可能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请申请人务必做好国内的学习、工作安排。
六、外语培训
韩国语成绩达到TOPIK5级以上的留学人员获得留学院校研究生院入学通知书后,可直接进入研究生院学习。
无韩国语成绩或韩国语成绩未达标(TOPIK5级以上)者,赴韩后须进入韩方指定院校进行一年的韩语培训。培训后韩语成绩须达到TOPIK3级以上,否则将被取消留学资格。
七、文件查阅
项目具体信息、申报材料清单及说明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官方网站“遴选通知”栏目查询:https://www.csc.edu.cn/chuguo/s/2042。
八、校内报名、咨询联系人
国际交流合作处 王琛
地址:小营校区3号办公楼133室
联系电话:82426925
九、申请及选派程序
| 序号 | 时间 | 步骤 | 具体内容 |
| 1 | 2021年3月10前 | 申请准备 | 申请人按“信息平台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及“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及说明”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
| 2 | 3月10-16日 | 申报 | 申请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网报材料及对外联系材料纸质版)。 |
| 3 | 3月23日前 | 申请受理 | 各受理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正式推荐公函、推荐人员名单并将推荐人员的对外联系材料纸质版,并将推荐人员信息表发送至ouyafei5@csc.edu.cn。 |
| 4 | 4月-6月 | 评审及录取 |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留学候选人并向韩方推荐。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由韩方负责落实。未被韩方录取人员,由推选单位做好工作、学习安排,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再负责其派出事宜。 |
| 5 | 7-8月 | 派出 | 1.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阅派出手续具体步骤及内容(“国家留学网-出国留学-录取派出”)。 2.办理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专用银行卡,办理方式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1552)确认收卡后,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选择留学服务机构。 3.签署并交验《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等。 4.联系留学服务机构咨询签证、机票及其他派出事宜。 5.留学人员按外方要求的时间派出,并自抵达韩国10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报到证明》向中国驻韩国使馆办理报到手续。 |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