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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部门核心职责 

国际交流合作处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为学校行政职能部门,是在学校党委和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校国际交流与合作及港澳台事务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党和国家的外事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对外事工作的总体部署。  

(二)负责制定学校外事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等,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学校外事活动的策划、组织和接待工作。指导各学院和二级机构做好外事活动的规划和落实工作。  

(四)负责学校因公出访计划的统筹、审核与上报,因公出访手续的办理,对外政策和外事纪律的宣讲,出国期间的监督与管理,归国回访调查,出国费用的审核,因公证照的管理,因公出访相关信息系统的管理和填报。  

(五)负责学校因公出国培训的总体规划、立项、申报和监督实施。  

(六)负责全校学生国际交流项目的开发、宣传及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学生出国学习奖学金的管理及校级评审工作,组织出国交流项目学生行前教育。  

(七)负责学校各单位在华召开国际会议的计划申报、材料审核指导及向市政府各有关单位的审批报送。  

(八)负责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外专和引智类项目的信息发布、组织申报、立项和核销等工作。负责长、短期外国专家和外籍语言教师的聘请、来华手续办理、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九)负责学校英文网新闻的翻译和发布,及英文网的内容更新和日常维护等工作。  

(十)负责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策划、开发、申报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完成后续有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工作。  

(十一)负责会同安稳处、保密办等部门做好全校涉外活动的安全、保密、意识形态的全流程管理工作,以及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党委和外事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组织架构图  

三、部门二级机构设置及职责  

(一)外事科。负责学校与国外及港澳台地区院校、机构及上级部门的日常联系与沟通工作。负责组织与实施校级外事公务活动并提供翻译服务。负责校际合作协议的起草与签订工作。负责归口管理全校学生国际交流项目及各类出国奖学金。负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策划、开发、立项和申报工作。  

联系人:王琛 朱婧 张柏 

办公地点:立德楼516 

办公电话:80187243 

(二)出国出境科。负责办理因公出国(境)团组相关的审批、护照、签证等手续,提供国(境)外事务的咨询和管理服务。负责对因公出国(境)人员进行对外政策宣讲,外事纪律教育,及归国回访调查。负责因公出国(境)培训的申报、实施及核销工作。负责因公证照的保管。负责申报学校在华召开的国际会议。协调处理学校与国(境)外驻京外交机构的有关事宜。负责部门保密管理。负责部门信息化管理和建设。  

联系人:王俊威 菅瑞 

办公地点:立德楼512 

办公电话:80187240 

(三)外专科。负责国外及港澳台地区专家聘请相关规章制度的起草、工作规划的拟定。负责外专聘任与来华手续办理,外专工作管理与协调,外专日常与应急事务管理与服务。负责引智项目与平台的管理。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校内活动管理。负责学校英文网及部门网的新闻发布、内容更新与维护。负责外专公寓的管理。负责部门年鉴编写、资产管理、档案管理、工会工作等办公室事务。  

联系人:张雅 张伊凡 

办公地点:立德楼512 

办公电话:80187241